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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威仁 - 教務處 | 2015-09-22 | 點閱數: 498

本研習分為2階段,報名者需一併參加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研習,辦理時間如下:
(一)第一階段辦理時間:104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二)第二階段辦理時間:104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研習地點:草湖國小禮堂(彰化縣芳苑鄉文津村芳草路66號)。
參加教師需自備圍裙、剪刀及吹風機,並請逕至本縣教師研習中心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相關完成作品需留在承辦學校,提供展示,無法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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