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新詩)。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新詩)。
注意事項: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新詩」、「古典詩詞」同屬詩詞項下。
參選受理期間:自113年3月1日(星期五)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檢送實施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