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原則如下:
1.本縣所屬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以現職任教英語課程者優先)於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相當於CEF架構B2級(含)以上考試通過者,得補助其檢測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2.每位教師每年以補助1種英語檢測為限
請符合規定之英語教師,將報名費單據、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成績通知單及在職證明等資料(1式2份,影本檢核後蓋與正本相符及職章)寄(送)達國際教育暨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彰化市民生路338號民生國小)彙整,並致電(04-7288230)確認,報名費補助收件期限至112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