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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曾慧琪 - 教務處 | 2022-12-08 | 點閱數: 382

一、縣國中體育班招生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縣府統一辦理,欲申請就讀本縣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縣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  始可報名參加各校自行辦理之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

二、112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報名日期為1111228日至112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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