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提升公文電子交換作業效率,請依規定優先使用相容性高
之公文電子交換附件檔格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04 年6 月3日檔資字第
1040008256號函暨本(104)年5月13日「104年資訊主管聯席
會-地方分組第1次會議」綜合座談紀錄會議結論七辦理。
二、查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附錄7公文電子交換附件
格式業將ODF及PDF列為優先採用格式,其使用說明摘述如下:
(一)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為國際標準,
亦為我國政府文件標準格式,附件後續有編輯需求時,優
先採用。
(二)可攜式文件(Portable Document Format,PDF)為國際標
準,亦為業界普遍使用發展之可攜式文件格式,附件不需
編輯時優先採用。
三、鑑於部分機關並未採購新版微軟辦公室(Microsoft Office)
軟體(含Microsoft Word 2007以後版本),無法開啟DOCX格
式,為避免發生此類收文機關遇有公文附件檔無法開啟而須
通知發文機關轉檔重發之情形,請確實依文書及檔案管理電
腦化作業規範附錄7規定,優先使用相容性高之ODF或PDF檔
案格式作為公文電子交換附件檔格式,以提升公文電子交換作業效率。
結論:建議使用LibreOffice,OpenOffice等系列軟體,或先轉為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