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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歐春如 - 輔導室 | 2022-05-11 | 點閱數: 128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1年4月28日南大視訓字第1110007493號函辦理。
二、 各校資源班若無視障專長教師,亦請儘量派員參加。
三、 選送教師資格:本縣各縣立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四、 合乎選送資格之現職特教合格教師,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身份證影本、合格教師登記證影本、最近一年考績影本、學經歷影本及切結書)於111年5月23日(星期一)前由學校函送本府彙辦,相關資料請寄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3樓曹老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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