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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歐春如 - 輔導室 | 2021-12-10 | 點閱數: 194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111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暨縮
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三、四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
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之一般智
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
本學年度上學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
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
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五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全部學科跳級)鑑定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
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四年級下學期及五年
級上學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
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
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四、報名時間與地點:於111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中午
12時,由家長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
名資料,於111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由
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辦公室辦理報
名,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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