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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威仁 - 教務處 | 2021-08-02 | 點閱數: 209

 參加資格:
1.持有原委會辦理原住民族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證書之彰化縣民方可報名參加。
2.彰化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正職教師,唯正職教師於報名時須檢具教師證、在職服務證明及通過原住民族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能力認證證書,經審查小組審查合格者,免參加專業培訓課程,即可直接申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
培訓時間及地點:
1.時間:110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共五天。
2.地點:彰興國中-語文藝術中心二樓。
檢附活動計畫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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