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9學年度在學學生。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校長室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家長會媒體報導 北小臉書北小附幼臉書課程計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