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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麗鳳 - 總務處 | 2020-09-26 | 點閱數: 797

         公告本校代收代辦費用(戶外教育活動)

 

1.依中華民國109年8月24日府教國字第1090296778號函

  修正「彰化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辦理公告

2.本案業經本校學生家長會109年9月16日第一次委員會議通過

3.如下

收費項目

年級

活動地點

金額

戶外教育活動費用

(含車資、門票、雜費)

1-2年級

魔菇部落+溪湖糖廠

450

3-4年級

南投九族文化村

700

5年級

四草台江國家公園

樹谷生活科學館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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