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代收代辦費用(戶外教育活動)
1.依中華民國109年8月24日府教國字第1090296778號函
修正「彰化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辦理公告
2.本案業經本校學生家長會109年9月16日第一次委員會議通過
3.如下
收費項目 |
年級 |
活動地點 |
金額 |
戶外教育活動費用 (含車資、門票、雜費) |
1-2年級 |
魔菇部落+溪湖糖廠 |
450元 |
3-4年級 |
南投九族文化村 |
700元 |
|
5年級 |
四草台江國家公園 樹谷生活科學館 |
7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