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日臺教社(二)字第1090125656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相關推展家庭教育之人員專業成長,提升家庭教育專業服務能量,教育部委請國立空中大學預定於109年9月至110年9月開設旨揭在職專班,開課資訊摘述如下:
(一)開課對象:家庭教育法第9條所定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在職人員。
(二)為激勵上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之在職人員專業成長,屆時依報名經審查通過符合資格者,修習完成並取得「家庭教育學分學程」證明者,將依報名順序之前50名,由國立空中大學提供新臺幣1萬元整之學習鼓勵(詳參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