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23316號函辦理。
二、近期因受旨揭疫情影響,網路出現流傳「臺灣數百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等類似之假訊息,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規定。
三、另依109年2月25日三讀通過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略以),散播謠言或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四、上開特別條例近期將由總統公布,其效力優先於傳染病防治法。請校內師生在接獲類似訊息「應注意查證,且勿任意分享,以免不慎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