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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吳伊環 - 輔導室 | 2020-03-09 | 點閱數: 388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801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部國教署規劃防疫相關「心理輔導」面向之注意事項,提供貴校瞭解及配合辦理。
三、又為鼓勵學校於防疫期間提供學生相關心理支持,並確保學生清楚求助諮詢管道,提供「防制疫情心理輔導文宣」等宣導範例,以供貴校參考運用。
四、檢附本案注意事項及防制疫情心理輔導文宣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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