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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威仁 - 教務處 | 2020-03-05 | 點閱數: 262

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一) 課程期程自109年5月9日至109年7月20日,於北、中、南、東分區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
(二) 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下列任一資格:
    1、曾擔任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3、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
    4、曾擔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之教師或校長。
(三) 參與分階課程教師另須具備下列條件:
    1、初階課程:符合本點第2項資格之一且曾參與社群召集人培訓課程之師長。
    2、進階課程:符合本點第2項資格之一且曾參與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之師長。
(四) 培訓方式:採講解、實作、演練、教材設計、試講、分享、意見溝通與回饋。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9年4月3日前受理報名,請至以下網址填報相關資料 https://forms.gle/7dFcqvsJPkeonjwh6
檢附研習計畫及課程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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