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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吳伊環 - 輔導室 | 2019-04-15 | 點閱數: 380

主旨:「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080046480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2日臺教學(三)字第1080046480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謝昌運(電話:02-7736-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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