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彰化縣107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鑑定安置作業即將開始,本次鑑定申請資格為設籍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且106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具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者。
二、鑑定程序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二條、第十五條各款規定,採多元、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實施方式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
三、有意願參加本次鑑定者,請洽各國民中小學網站公告,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並依簡章規定內容於107年5月11日(星期五)~107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採現場報名。
四、報名地點為各學生107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輔導室。
五、初選鑑定於107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辦理;複選鑑定施測107年7月21日(星期六)辦理。
六、簡章及相關報名訊息請逕上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網頁(http://www.boe.ch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特教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http://www.boe.chc.edu.tw/sub/educati ... /download_s1.php?c_id=282)。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照簡章規定辦理,如有疑問請詳洽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或私立中學附設國中部)。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蔡老師,電話7273173分機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