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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歐春如 - 輔導室 | 2018-04-27 | 點閱數: 474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7年4月24日南大視訓字第1070006760
號函辦理。
二、訓練日期:自107年7月2日至107年8月10日及108年7月1日
至107年8月9日。
三、選送教師資格:本縣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
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
,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
學年資。
四、請於107年5月15日前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身分證影本
、合格教師登記證影本、最近一年考績影本、學經歷影本
及切結書)函報本府初選。
五、隨函檢附學員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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