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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楊朝成 - 人事室 | 2015-01-30 | 點閱數: 559

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因重複參加其他職域社會保險並依公保法令規定選擇退出公保者,於退保期間在公保要保機關辦理依法退休(職)、資遣或離職時,請領公保養老給付規定。

(詳如附件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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