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國小第二屆「愛閱說故事大賽」競賽辦法
壹、目的:加強推行語文與閱讀教育,培養學生閱讀興趣與表達能力,
以多元方式展現語文教學成果,營造學童「愛閱讀,樂分享」之校園氛圍。
貳、參加對象:凡本校一至六年級在學學生皆可參加。
参、比賽辦法:
一、參加對象:不分年齡,可跨年級、班級組隊,每隊以1~3人為限。
二、故事內容:題材不限,由參賽者自行選定,亦可自編或改編。
三、表現時間:時間以2~4分鐘為限。
四、表現方式:由參賽者自行設計,不拘形式。可攜帶道具、化妝、服裝等。
呈現方式以演說、相聲、偶戲、話劇等皆可,但請勿以朗讀方式表現。
五、比賽方式與日期:
(一)初賽—自行錄製影音參賽
1.報名方式:學校網站下載或至到教務處索取報名表,填妥後送至教務處報名。報名表請下載附件
2.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3.影音檔收件日期:自4月5日起至4月20日止。
4.影音檔製作:由家長協助錄製說故事影片並將參賽影音檔上傳至影音網站,並告知教務處其網址。
如需上傳影音檔之技術支援,請於期限內將影音檔送交教務處代為處理。
5.初賽成績於4月27日公告,擇優錄取20隊給予獎勵。
6.前10名隊伍進入「北斗國小愛閱說故事大賽」決賽。
(二)「北斗國小愛閱說故事大賽」決賽
1.比賽日期暫訂6月7日
2.依照初賽所說故事題材進行比賽。
3.出場序抽籤5月25日,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抽籤結果當天公告。
4.時間規定:每人/組2-4分鐘,4分鐘鈴響請下台
(說故事不宜中斷,所以沒有提醒鈴聲,四分鐘鈴響不可延長,請學生結束立即下台)。
5.評分標準:故事內容流暢與完整40%;語音30%;台風與儀態30%。
(表現方式不拘,服裝不限,但道具不列入評分)
6.獎勵方式
(1)評審團評選:金質獎1組、銀質獎2組、銅質獎3組、優選4組。
(2)教師團評選:最有潛力獎1組、最佳故事內容獎1組。
(3)學生團票選:最佳人氣獎1組
註:以上獎勵名單可重複。
肆、本計劃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