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6學年度運用民間補救教學資源系統師資培訓實施計畫
壹、場次:
(一)博幼基金會補救教學系統課程於107年1月29日辦理,請研習人員於數學科及英語科課程擇一參加,全程參與者
各核予研習時數8小時。
(二)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於107年1月30日辦理國語科課程研習,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8小時;107年1月31日
辦理數學科課程研習,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9小時。
貳、辦理學校:本縣大村國小
叁、參加對象:為本縣國中小有意選用博幼教育基金會或永齡教育基金會補救教學系統學校之補救教學教師,請參加研習人員自行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肆、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06年7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80115號函示,「使用公益團體研發之教材」進行「補救教學之教學人員」應完成教育部國教署現職8小時
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研習課程(或經教育部國教署同意採計時數之研習),以及完成公益團體配合教材使用規劃之教師研習時數。爰參加旨揭研習人員須已完成
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補救教學研習課程。
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