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11月16日清推教字第1069007530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現職國民小學教師,自97學年度起曾任國民小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3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專長教師證書者。
三、課程費用:免學分費及講義費,需自行負擔書籍費。
四、開班起迄日期:民國107年1月29日至107年7月20日,詳細課程表時間請參考附件簡章。
五、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六、如欲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請於106年12月12日前檢附報名名冊、報名表及相關報名所需資料寄送至本府7樓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七、檢附簡章、報名名冊及報名表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