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107年度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請於107年3月9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書、家庭互動相片黏貼表(4-6張互動相片)及相關佐證資料逕寄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150823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旨揭表揚計畫,以縣內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為宣導對象,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選拔方式分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實施計畫內容。
四、因推薦名額有限,各校如有推薦名單,請擇優報送1件為宜,另國中組部分,如班級數達55班以上之學校請務必擇優推薦送件(亦以1件為宜)。
五、注意事項:
(一)推薦書內家庭互動溫馨事蹟簡介總字數應達600字以上(以電腦打字為宜),俾利審閱。
(二)家庭互動照片黏貼表,請以4x6彩色家庭互動數位照片4至6張相片張貼,並輔以文字說明。
六、相關活動訊息請連結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