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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黃宣徨 - 學務處 | 2017-09-18 | 點閱數: 616

一、環境教育法規範每人每年須接受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課程。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特開設「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學習平台,提供更多管道進行環境教育。

三、請各位老師逕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註冊申請個人終身學習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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