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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歐春如 - 輔導室 | 2017-05-05 | 點閱數: 593

一、時間:106年07月10日(星期一)。
二、地點:國立員林家商(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56號 TEL;048-320260)
三、對象:彰化縣教師,預計50人(含學員45人,講師2人,工作人員3人)
四、報名路徑: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教師研習─查詢「彰化縣各級學校研習」─報名。
五、參加研習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加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六、備註:學校服務人員每年特教相關研習知能研習時數:
(1)每位校長每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2)每位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3)每位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4)每位心評人員每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心評相關研習時數。
(5)每位特教專業人員近3年內參加特教相關研習至少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6)每位教師助理員每年至少應有9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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