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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歐春如 - 輔導室 | 2017-02-28 | 點閱數: 568

一、時間:106年3月1日(星期三)下午13:30~16:00
二、地點:彰化縣溪湖國民小學視聽教室。
三、對象:對本研習課程有興趣的全縣國民中、小學教師,預計100人,額滿為止。
四、報名路徑: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教師研習─查詢「彰化縣各級學校研習」─報名。
五、參加研習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加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六、備註:學校服務人員每學年特教相關研習知能研習時數:
(1)每位校長每學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2)每位普通班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3)每位特殊教育教師每學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4)每位心評人員每學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心評相關研習時數。
(5)每位特教專業人員近3年內參加特教相關研習至少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6)每位教師助理員每學年至少應有9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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