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即日起接受申請,網路申報至105年9月30日截止,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原住民學生辦理申請助學金,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8月24日原民教字第1050050017號函暨該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依上開要點第7點第1款規定,申請本助學金,應於每年9月30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蓋有原住民身分戳記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向就讀學校申請,先予敘明。
三、
旨揭助學金申請日期自10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相關申辦作業及書表下載,請逕至該會助學金申請暨核發作業網站(網址:http://apc.ntcu.edu.tw)辦理。
四、本(105)年度已刪除同戶2人以上申請之選項,有上開情形之申請案件,每份申請表仍須附上戶口名簿影本,以利審核。
五、凡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惟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學業成績平均不及格者,得申請本助學金,但不得重複請領。
七、各校如有需要請留影本,請自行影印留存。
八、請各校確實於9月30日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依申請人名冊標記流水號排序,於期限內送至中心承辦學校【社頭國中教務處】,信封請標註【105年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各項文件請用螢光(色)筆標示申請當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原住民身分(山地或平地原住民族籍)暨家戶成員之姓名、身分證字號。
(一)申請人名冊(申請平台列印,橫式列印)。
(二)申請表。
(三)家戶成員名冊(申請平台列印,橫式列印)。
(四)戶籍證件影本。
(五)特殊狀況證明書(無則免附)。
九、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繫窗口:社頭國中汪組長(聯絡電話04-8732047#210,傳真電話04-8730743,電子信箱shmilm@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