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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李欣欣 - 總務處 | 2014-12-09 | 點閱數: 894

即日起開放家長會獎勵校外競賽獎學金申請登錄,請務必上填報系統填報(開放式,所有老師皆可填報),如有二項以
上,或是同項多人以上,請分次分項填報,填報網址
http://163.23.118.5/sfs3/modules/zz_pa/
申請截止日期104年01月02日(五)止,預計於104年01月09日(五)或104年01月13日(二)頒獎。
審核原則:
一. 受理得獎時間為103年06月11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102學年度及已申請過之案件請勿填報)
二.以教育部、縣級、縣府所屬單位及鄉鎮函文或本校指派參加者為原則(如為個人參賽者,由審核小組衡酌申請狀況及
得獎名次給獎) ,原則如下:
1. 縣級各獎項,等第可辨別八名內或優等以上,經典會考六段以上(或獲探花以上),發放獎金新台幣200元整。
2. 縣級名次為佳作、入選、優選、優勝者,或鄉鎮級各獎項,等第可辨別四名內或優等以上,或經典會考四段、五段者,酌予頒發獎金新台幣100元整(經典會考獲獎小朋友,請提出獲獎段數證明,謝謝!)(以上尚未登錄者,請各班老師惠予協助)
3. 經典會考三段以下、鄉鎮級與私人比賽未獲等第及單純表演者不列入授獎範圍。
三. 同類型且組別相同,或送審作品為同一件者,保留得獎級別高者為優先。
四. 下次受理時間為104年6月。
五. 證明文件如獎狀以掃瞄後傳圖檔為原則,或交至總務處處理,如有公開之公告網址,請印下螢幕畫面後存成圖檔上
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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