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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陳威仁 - 教務處 | 2016-04-28 | 點閱數: 425

如主旨

檢附空白會議紀錄表

1.年段會議記錄(紙本)請於會後一週內送交教學組

2.第二次月考試卷請於5/5下班前送交教學組

3.選書結果及會議紀錄(紙本)請於5/6前送交教學組

   評分表無須送交,指標給大家評選時參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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