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北斗國小『舞力全開,舞出五力』學生舞蹈影音比賽實施計畫
壹、 目的: 一、 加強推行本校學生之舞蹈藝術,並結合資訊教育『舞力全開』,展現舞蹈藝術教學與資訊教學成果。
二、 從比賽中發掘學生之創新能力、表演能力、感動能力、資訊能力、行動能力,使學生藉由舞蹈影音比賽『舞出五力』。
貳、 參加對象:凡本校國小及附設幼兒園在學學生皆可參加,每人限報名一組。
參、 承辦處室:輔導室
肆、 協辦處室:教務處、總務處、學務處
伍、 比賽辦法: 一、 組成人數:不分年齡,可跨年級、班級組隊,每隊以2~6人為限。
二、 舞蹈項目:不限形式,由參賽隊伍自行編排。
三、 演出時間:以2~5分鐘為限。
四、 演出地點:本校校園內可展現本校特色之場地皆可,如兒童館、才藝夢工廠、舞蹈教室等。
五、 影像檔收件: (一) 收件方式:請將影音檔案使用隨身碟等外接裝置帶至輔導室或資訊組繳交。
(二) 影音檔格式:容量小於1gb之任何影音檔格式皆可。
(三) 音樂、服裝及道具:由參賽者自備。
(四) 影像錄製:可使用任何錄製器材,但不得使用軟體修飾或增加字幕且禁止在影片中顯示參賽者姓名。
如遇室內場地借用或器材錄製等問題,可洽輔導室、資訊組或總務處提供協助 。
(五) 檔案收件日期:105年3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截止日前皆可抽換檔案。
(六) 人氣票選日期:105年4月18日起至4月20日止
(七) 人氣票選網站:北斗國小資訊網http://www.bdes.chc.edu.tw
(八) 其他:
1.所有入選作品,將置於北斗國小網站,供學校師生欣賞與觀摩。
2.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作者與北斗國小共同擁有,北斗國小擁有複製、公佈、發行、宣導之權利。
3.凡曾入選為受獎之作品或參賽作品若有接受國內外各機構經費補助者,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凡經查屬實除
追回其所受之獎勵,將視同棄權。
4.北斗國小保有本活動相關規則調整之權利。
陸、 獎項成績:於104年4月22日前於學校網站公告,依參賽隊數選出冠軍、亞軍、 季軍。另品選出最佳造形設計、最佳團隊精神、最佳創意設計、
最佳 網路人氣等獎項並擇期頒獎。
柒、 經費:由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捌、 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