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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楊朝成 - 人事室 | 2016-01-08 | 點閱數: 569

符合105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資格者,請於105年1月13日前檢附相關資料證件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一、、獎勵類別:

A、服務連續滿  十年:(95.08.01-105.07.31)獎勵金4000

B、服務連續滿二十年:(85.08.01-105.07.31)獎勵金6000

C、服務連續滿三十年:(75.08.01-105.07.31)獎勵金8000

二、檢附證件:

A、推薦表、獎勵名冊(至本公告附件檔下載)

B、2吋照片一張。

三、經查本校目前符合請領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人員如下:

服務滿二十年者:陳白玲、黃雅雯、林曉甄

服務滿三十年:許嘉評、范偉培、蔡美瑩

四、其他人員若有遺漏者,亦請於1月13日前告知人事室,並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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