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105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資格者,請於105年1月13日前檢附相關資料證件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一、、獎勵類別:
A、服務連續滿 十年:(95.08.01-105.07.31)獎勵金4000元
B、服務連續滿二十年:(85.08.01-105.07.31)獎勵金6000元
C、服務連續滿三十年:(75.08.01-105.07.31)獎勵金8000元
二、檢附證件:
A、推薦表、獎勵名冊(至本公告附件檔下載)
B、2吋照片一張。
三、經查本校目前符合請領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人員如下:
服務滿二十年者:陳白玲、黃雅雯、林曉甄
服務滿三十年:許嘉評、范偉培、蔡美瑩
四、其他人員若有遺漏者,亦請於1月13日前告知人事室,並提出申請。